2011年11月17日星期四

复议

东城区政府

终于受理了行政复议申请

    北京13位公民联合参选人对东城公安分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执法、虐待参选人的行政复议一案发生转机。

1116北京市法制办一位先生给杨凌云打电话,说他已经协调东城区法制办了,让我们到东城区政府复议办去,最好交一份证明,证明我们被关押在景山派出所。

杨凌云问:是不是国务院法制办督促你们了?

该先生说:不是,是我们收到你们的行政复议申请后跟东城法制办协调的。

杨凌云问:我们到你们那里去问过,你们的答复是没有处罚决定书就不受理啊,所以我们才到国务院法制办申请的。

该先生说:最后还得在东城进行复议,我已经协调好了,你们去吧。

杨凌云说:我们不交任何证明,我们被关押了还让我们出证明?举证倒置,应该公安局出证明。
   
1117星期四上午940分,何德普、野靖春、郑威三人来到东城区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要求受理2011919交给他们的行政复议申请。

女士接待,说领导不在,出去检查,马上打电话叫她回来,你们等一会,领导说必须2个人接待,我先把今天要说的和你们说一下。

她的态度变化极大,和919日的刁蛮相比,简直是判若两人。

她说:

1、根据行政复议法,你们超过5人属于集体复议,要推举出1—5人为代表,要书面委托。

2、尽量提供一些证据,或相关材料。

3、你们的复议申请中的请求有:追究违法人员责任,还有精神损害赔偿,都不归复议管,最好把复议申请重新打一张。

她说你们要定下5人,定下了就不能换了。野靖春说,我们在法院打官司的代理人每次出庭都可以换人,怎么复议就不能换人呢?万一这5个人里面有人来不了呢?李说,那要签解除代理书,再委托其他人。

其实,野靖春不知道行政复议的过程根本没有类似法院的庭审过程,就是来回办手续、签字等等。

10点,李女领导回来,又说了和前面的内容差不多的话。

野靖春问:“为什么不依法受理我们的行政复议申请?拖延了2个月,给我们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害,剥夺了我们的权利。我们不得不求助于北京市政府和国务院法制办。你们两个人给东城区政府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你们要承担责任。”

李女领导说:“受理不受理我们也说了不算,是各层领导的决定。”

何德普说:“你可以把责任推到领导身上,但是我们不相信。领导能做出这么明显违法的决定吗?你把领导的指示给我们看看。”

李女领导说:“领导的指示都是口头的。”

郑威说:“我们19号来交行政复议申请时你们就说了许多违反行政复议法的话,现在可以把录音给你们听听。而且还欺骗我们,说已经交给法制办了,让我们到南城去找。害的我们南面北面来回跑,就是你俩干的。我们要追究你们违反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5日之内没有做出“不予受理”决定。既然你说是领导决定的,要求你们领导道歉。”

李女领导说:“哪个领导会道歉啊?还不是我吗。”

今天两位李姓女同志,态度不但十分热情,办事效率与919日截然不同,很快就为何德普、野靖春、郑威三人办理了相关手续,并说,行政复议工作下星期将会正式启动。

约好周一上午930.,我们11名受害人到这里来办理推荐5人代表的手续。

 

虽然受理了行政复议,但是,我在这里作个预言:

东城区公安局已经有了足够的时间伪造大量纸面证据,用来证明我们是违法的。不过,我们也有大量录音录像证据证明他们的暴力、虐待。

好戏在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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