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7日星期四

国务院法制办

国务院法制办访问记

20111114(星期一)上午9点左右,我们一行10人(杨凌云、韩颖、湛江、刘秀贞、周秀玲、郑威、张善根、吴丽红、野靖环、野靖春)来到文津街11号国务院法制办,准备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我们正在路边上的一个石头墩上签字,就发现一辆警车开过来了,里面坐着4个警察。又过了5分钟,一辆警用依维柯面包车也开到路口了。王秀珍来电话说被警察骗上警车,拉到了朝阳法院。何德普被警察限制人身自由了,他到派出所找领导讲理去了。于是,我让大家在胡同口等着,我和杨凌云拿着行政复议申请书向法制办走过去。忽然发现2个警察和67个保安不知从哪里冒出来,警察笑眯眯的跟着我们往胡同里面走,一边走一边说:法制办搬家了。我们的人看见警察跟着我们,也都跟过来了。走到门前,武警说搬家了,搬到哪里不知道。警察说大约在平安里一带。于是,我就给一个好朋友打电话,得知法制办搬家到平安大街中纪委东面约100

于是,郑威和野靖春等4人骑自行车,其他人步行。大约15分钟,郑威就打电话来,详细告诉我们法制办的位置。她说,本来正想跟路人打听,忽然有3辆警车开过来,停在一座楼下,他们立即判断,就是那里了。骑车过去一问,正是。我们步行了半小时。到了传达室,里面的位子已经坐满了警察。法制办的保安让我们从院子东面的马路绕到后面的一个小胡同里,那里是国务院法制办的后门,说那里是信访和行政复议的接待处。

到了后面,等了半小时,来了一个男的,大约30岁左右。我们把"说明"和"申请"交给他。

他看完后说:行政复议机构只负责监督一级,东城区政府是2级了,应该是北京市政府负责监督。

我们说:我的材料上已经写明白了,北京市政府不管,也不给书面答复。

他说:你应该到东城区法院对政府不作为提起诉讼,对东城区公安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提起行政诉讼。

我说:我先给你结果,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他说:你们就到上级法院去反映。

这时,他接了电话,听他说了一句,是东城区的,然后就出去说话。

过了一会儿,来了一个40多岁的女同志,就是强调:不能在国务院法制办进行复议、国务院法制办的复议范围是------

我打断她的话,我问:现在我们遇到的问题是,我们行政复议的权利被东城区政府和北京市政府剥夺了,《行政复议法》是你们制定的,下面的各级政府都违法,他们违法的行为你们管不管?我们依法进行行政复议就是没法进行,怎么办?

这个女人说:把申请收下吧。

他收下申请书和3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人没带复印件,身份证号码等都写在申请书上了。

当我们问他们贵姓时,他们说,我们是代表单位接待的,不是个人行为。我们照相,女的赶紧跑了。我们对男的说,问你们姓什么是为了下次来找方便。男的说姓肖。

吴丽红还有一段插曲,她从家出来后才半小时,就接到丈夫的电话,丈夫急切的问吴丽红是否安全。吴丽红奇怪的说没事啊。原来,吴丽红家是24小时有人在南北的路口给吴丽红站岗,吴丽红走的时候,站岗的人看见了,没有阻止,只是打电话报告。结果刚走了十几分钟,她家就被乡政府的打手姓齐的带着十几个人包围了,姓齐的问吴丽红丈夫:吴丽红上哪去了?吴丽红丈夫说不知道。他不放心,打电话问吴丽红。吴丽红开心的说,幸亏早出来了,稍微晚一点就被堵在家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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