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1日星期一

海淀区政府毁灭了一批执法者的良心

  
    海淀法院不予立案第12天。今天到海淀法院立案庭找刘庭长询问,告羊坊店派出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诉讼何时立案?刘庭长让等着,研究之后再答复。由于海淀区政府把我的行政复议请求:确认羊坊店派出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违法。变成:维持羊坊店派出所对野靖环的依法传唤。导致法院需要研究才能决定是否受理。刘庭长说:“按规定,诉讼请求应该和复议决定是一致的。”我说:“根本不存在‘传唤’,我怎么改成对‘不服传唤’呢?”
    海淀区政府造就了一批没有良心的执法者。本来是应该对羊坊店派出所的苗宇等人批评教育就可以化解矛盾的,通过“行政复议”,把羊坊店派出所的6名造假的警察的良心毁灭了、把行政复议机关的3个人的良心毁灭了、把海淀公安局信访办钱主任、局长张伟刚、督察刘涛的良心毁灭了。还会继续毁灭一些人的良心。难道这就是温家宝高调的: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吗?这就是胡锦涛高调的:创建和谐社会吗?太悲哀了!
                        野靖环
                       2011年4月11日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