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5日星期二

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信访办钱主任的答复,驴唇不对马嘴,激化矛盾,破坏胡锦涛的和谐社会!

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信访办钱主任的答复,

驴唇不对马嘴,激化矛盾,破坏胡锦涛的和谐社会!

    201137日星期一,我们一行14人到海淀区公安局,其中野靖环、杨凌云2人反映羊坊店派出所苗宇等人“抓获2名扰乱公共秩序的无名氏后,不核实身份就将无名氏放走”,是违反办案程序的问题。其他12人是前来自首的,因为在20101129上午,他们也都在铁道部门前。

我们在传达室给督察打电话,督察说不归他们管;我们给纪委打电话,纪委说不归他们管。治安支队的李彦儒警官出场了,他请来了信访办,非得让我们跟信访办的反映。

信访办的这一位只告诉我们姓钱。就叫他钱主任。

我拿出苗宇伪造的《询问笔录》给钱主任看,我说:“这2份笔录里把野靖环和杨凌云都写成了无名氏,全部是‘该人不语’。在没有核实扰乱公共秩序的无名氏后,仅仅关押2个半小时就将无名氏放走,是违反警察办案规定的。要求追究苗宇等人渎职、玩忽职守的责任。”

钱主任说:“民警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有各种各样的方式,视情节轻重而定。可以传唤、警告、拘留。”

我说:“你答复的根本就不是我提出的问题。既然抓到派出所了,如果没有核实身份,就可以放走吗?”

钱主任说:“情节轻微的可以不用核实身份。”

我把这句话写在本子上。钱主任立即说:“我不是这样说的。”

我说:“你不承认是你说的,我就划掉。我现在就反映一种情况,请答复我们,没有核实无名氏的身份就放人,对不对?”

钱主任说:“已经进入了行政复议,按照这个程序走。行政复议完了,不服,再来找分局进入信访。”

我说:“我来之前,咨询了6个派出所的民警,听到肯定的、一致的说法:‘无论有没有违法行为,只要无法核实身份的,绝对不能放走。必须送到拘留所,直至弄清楚身份。’难道你没在基层呆过,不知道这个规定吗?”

钱主任说:“这是一个整个的案子,对行政复议不服,可以到法院,也可以向上一级行政复议机关复核。”

我说:“你这是驴唇不对马嘴,为什么其他民警都明确解释的问题,你却不敢答复?你不依法答复的结果是激化矛盾,是破坏胡锦涛的和谐社会!”

2 条评论:

  1. 可怜的娃,闲得蛋疼,你丫搞点什么不好啊,回去抱抱孙子,你说你一天到晚的折腾不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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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两会还没结束,为这点小事去信访局,你还没理解什么是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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