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7日星期一

劳教专题

北京市司法局下欺百姓、上瞒中央,违法行政,祸国殃民!

"低下你的狗头!"如果抬头了,就是违纪!劳教人员必须永远看着自己的脚。

"不许看队长!"如果看了,就是违纪!因为北京市劳教局有规定"看着队长的眼睛,就是不尊重警察,就是反抗。"

"洗脸不许洗脖子!"我就是违反了这条规定,被定性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制度",所以被停止与家人见面。可是,北京市司法局白纸黑字盖红章的文件上,说我在劳教期间"违纪",说没有"侵害"我与家人见面的权利。睁眼说瞎话!太不要脸了!

《不虚此行》写完以后,我下决心不再回忆。劳教的伤害本来已经淡化了,但是,北京市司法局又搅起波澜,沉入心底的痛苦又被浮出来。满眼的悲惨、满腹的苦水、满腔的怒火又熊熊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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