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3日星期日

申请调取录音、录像证据

申请调取录音、录像证据

 

海淀区法院:

请求调取以下录音、录像:

20101129上午830分左右在铁道部传达室门前的录像;

当日上午在羊坊店派出所大厅、1号候问室的全部录音、录像;

当日苗宇、王涛等4名警察在铁道部出警时的执法记录仪。

以上述客观记录为证据,查明事实真相。

 

 

野靖环  杨凌云

20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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