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派出所副所长:张艳君
民警:苗宇、王涛、孙�、崔建华、薛文辉、
集体编造假证,破坏和谐社会
当我们在2010年11月30日向海淀区公安局督查刘涛递交了《关于羊坊店派出所民警苗宇暴力执法、违反办案程序的投诉》后,一个星期没有回音。12月7日,我们又给局长张伟刚寄出了同样内容的信。
12月15日,大钟寺派出所的片警赵建国找到野靖环,说“你给局长写信之后,苗宇挨批评了,也承认自己作错了。哥们都找我,让我跟大姐说说,他们当面向几位大姐道歉,请你们别再追究苗宇的责任了。要不然,那个张所长也麻烦了。”
我说:“这事跟张所长没关系,是苗宇他们干的。如果他们真的知道错了,就让苗宇在我写的材料上签字。不用当面道歉,他们太恶了,我不想见他们。”
春节前,羊坊店派出所副所长张艳君((昌平公安局来挂职的,11月29日的带班所长)来电话(2011年1月24日16时35分)说:“野大姐,我是羊坊店派出所的小张。我这些天在昌平学习呢,两个礼拜。回来就忙,一直也没跟您联系,快过节了,准备了点儿水果,去看看您。”
我说:“是张所长啊,我病了,你忙吧,别麻烦你了。”
张艳君说:“那更得去看看您了。”
我说:“我发烧了,还咳嗽,光躺着,起不来床,实在不想说话。谢谢你了。”
张艳君说:“那您好好养着吧,等病好了,给我打电话啊。”
我没有给他打电话。因为行政复议的时效已到,我们在1月27日,第59天,向海淀区政府邮寄了《行政复议申请书》。
2011年1月30日11:57张艳君来电话:
“野大姐,我是羊坊店小张,快过节了,我说什么也得去看看您。”
我说:“张所长,不用来了------”
张艳君:“你告诉我家住哪儿,明天我一定去看您。”
我说:“真的不用,谢谢你了。”
张艳君:“你要是不告诉我就到广外派出所去打听。”
我说:“好吧,我给你发信息。”
张艳君:“你明天9点之前一定告诉我啊。”
2011年1月31日8:32野靖环给张艳君发信息:
“张所长,计划不如变化快,我刚刚拿到火车票,回山东老家过年。谢谢你。祝你和弟兄们春节快乐,祝你芝麻开花节节高。”
8:56张艳君来电话:
“野大姐,几点的火车呀?”
我说:“11点的。”
张艳君:“那我去送你吧。”
我说:“谢谢你了,我已经出门了。”
2月12日,行政复议科的刘伟科长,约了海淀公安局法制处的杨处长、羊坊店派出所的郑副所长一同和我们谈。
此间,杨处长说:“通过苗宇这件事,我们近期要组织甘家口派出所、大钟寺派出所、羊坊店派出所的民警集中进行教育,不能再发生类似的问题。”
这句话让我们好激动。
杨处长还问:“你们要求怎样处理苗宇?”
我和杨凌云异口同声的说:“没有必要处理他们,只要他们今后按照傅政华局长说的‘平和、理性、文明、规范’进行执法就行了。”
2个小时的谈话,在场的人都认为这是一次和谐的谈话,好像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
当即,刘伟科长要求我们撤销行政复议申请。我们说,羊坊店派出所还有10天的答复期,在这10天中,把苗宇他们认错的过程做完,就撤销复议申请。
等了15天,没人搭理。忽然接到行政复议科的通知,阅卷。
拿到了全部材料,一看,不知道东南西北了。
羊坊店派出所出具了全部抓获犯人所应该制作的材料,其中还有野靖环和杨凌云的询问笔录。所有的材料,都称2人“无名氏”。但是,拒不交出录像。
从全部材料来看,野靖环和杨凌云在离开羊坊店派出所时还是“无名氏”,那么张艳君副所长是怎么知道野靖环的电话呢?跟野靖环的通话说明什么呢?
这些假证里的漏洞太多了,我们已经给N多个警察看过了。人家都能看出这些狗屁不通的假证中的问题,可是海淀区政府法制办却依据这些假证做出《决定书》。代理人金亮,还是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法制处的民警。说明海淀公安局是包庇苗宇他们了。
附苗宇、孙�给无名氏的《询问笔录》。
野靖环、杨凌云
201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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