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9日星期二

请各位大侠帮我支招

因为根本就没做“询问笔录”,羊坊店派出所却在“询问笔录”中把我变成了“无名氏”。海淀公安局、政府法制办包庇做假材料的苗宇、孙�。怎么办呢?有一位检察官给我出主意,到检察院控告羊坊店派出所在给我做“询问笔录”时对我刑讯逼供。各位高人,请大家给我支招吧。

 

控告人:野靖环         58      汉族

身份证:370303195301181741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四道口27    

工作单位:某某集团(退休职工)  联系电话:13621293734

被控告人: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羊坊店派出所民警:苗宇、孙�

请求:

查清犯罪事实,依法追究苗宇、孙�刑讯逼供罪。

涉嫌犯罪事实:

控告人于20101129日上午在羊坊店派出所做询问笔录时,被苗宇、孙�刑讯逼供,导致高血压,昏迷不醒。

请求检察院调取做询问笔录时的监控录像,查明被控告人的犯罪事实。

此致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控告人:野靖环

                                            2011330

海淀区政府、公安局包庇造假、违法警察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派出所副所长:张艳君

 民警:苗宇、王涛、孙�、崔建华、薛文辉、

集体编造假证,破坏和谐社会

当我们在20101130向海淀区公安局督查刘涛递交了《关于羊坊店派出所民警苗宇暴力执法、违反办案程序的投诉》后,一个星期没有回音。127,我们又给局长张伟刚寄出了同样内容的信。

1215,大钟寺派出所的片警赵建国找到野靖环,说“你给局长写信之后,苗宇挨批评了,也承认自己作错了。哥们都找我,让我跟大姐说说,他们当面向几位大姐道歉,请你们别再追究苗宇的责任了。要不然,那个张所长也麻烦了。”

我说:“这事跟张所长没关系,是苗宇他们干的。如果他们真的知道错了,就让苗宇在我写的材料上签字。不用当面道歉,他们太恶了,我不想见他们。”

春节前,羊坊店派出所副所长张艳君((昌平公安局来挂职的,1129的带班所长)来电话(20111241635)说:“野大姐,我是羊坊店派出所的小张。我这些天在昌平学习呢,两个礼拜。回来就忙,一直也没跟您联系,快过节了,准备了点儿水果,去看看您。”

我说:“是张所长啊,我病了,你忙吧,别麻烦你了。”

张艳君说:“那更得去看看您了。”

我说:“我发烧了,还咳嗽,光躺着,起不来床,实在不想说话。谢谢你了。”

张艳君说:“那您好好养着吧,等病好了,给我打电话啊。”

我没有给他打电话。因为行政复议的时效已到,我们在127,第59天,向海淀区政府邮寄了《行政复议申请书》。

20111301157张艳君来电话:

“野大姐,我是羊坊店小张,快过节了,我说什么也得去看看您。”

我说:“张所长,不用来了------

张艳君:“你告诉我家住哪儿,明天我一定去看您。”

我说:“真的不用,谢谢你了。”

张艳君:“你要是不告诉我就到广外派出所去打听。”

我说:“好吧,我给你发信息。”

张艳君:“你明天9点之前一定告诉我啊。”

2011131832野靖环给张艳君发信息: 

“张所长,计划不如变化快,我刚刚拿到火车票,回山东老家过年。谢谢你。祝你和弟兄们春节快乐,祝你芝麻开花节节高。”

856张艳君来电话:

“野大姐,几点的火车呀?”

我说:“11点的。”

张艳君:“那我去送你吧。”

我说:“谢谢你了,我已经出门了。”

212,行政复议科的刘伟科长,约了海淀公安局法制处的杨处长、羊坊店派出所的郑副所长一同和我们谈。

此间,杨处长说:“通过苗宇这件事,我们近期要组织甘家口派出所、大钟寺派出所、羊坊店派出所的民警集中进行教育,不能再发生类似的问题。”

这句话让我们好激动。

杨处长还问:“你们要求怎样处理苗宇?”

我和杨凌云异口同声的说:“没有必要处理他们,只要他们今后按照傅政华局长说的‘平和、理性、文明、规范’进行执法就行了。”

2个小时的谈话,在场的人都认为这是一次和谐的谈话,好像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

当即,刘伟科长要求我们撤销行政复议申请。我们说,羊坊店派出所还有10天的答复期,在这10天中,把苗宇他们认错的过程做完,就撤销复议申请。

等了15天,没人搭理。忽然接到行政复议科的通知,阅卷。

拿到了全部材料,一看,不知道东南西北了。

羊坊店派出所出具了全部抓获犯人所应该制作的材料,其中还有野靖环和杨凌云的询问笔录。所有的材料,都称2人“无名氏”。但是,拒不交出录像。

从全部材料来看,野靖环和杨凌云在离开羊坊店派出所时还是“无名氏”,那么张艳君副所长是怎么知道野靖环的电话呢?跟野靖环的通话说明什么呢?

这些假证里的漏洞太多了,我们已经给N多个警察看过了。人家都能看出这些狗屁不通的假证中的问题,可是海淀区政府法制办却依据这些假证做出《决定书》。代理人金亮,还是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法制处的民警。说明海淀公安局是包庇苗宇他们了。

附苗宇、孙�给无名氏的《询问笔录》。

 

                                          野靖环、杨凌云

                                          2011328

海淀区政府法制办违法办案

关于对海淀区政府法制办违法行为的投诉

海淀区政府监察局、中国共产党海淀区纪委:

我们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法制办的违法行为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投诉如下:

一、我们向海淀区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时,被申请人是海淀公安局。但是,法制办刘伟科长和吴蕙同要求我们将被申请人改为香山派出所和羊坊店派出所。否则,不予受理。

此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二、法制办在对湛江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中,滥用法律。《决定书》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公安机关询问违法嫌疑人,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还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结论是:被告作出该传唤证的程序合法。

当我们向刘伟、吴蕙同提出:《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案件,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处罚以及强制戒毒、收容教育等强制措施的案件。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时,应当全面、及时、合法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该法规定义的“行政案件”并不存在,香山派出所对原告的传唤不符合“行政案件”的定义,你们适用法律错误时,吴蕙同竟然说:“我们就是这样认为的,你们爱上哪告就上哪告去。”刘伟说:“就是到法院,也不会受理的。”

三、法制办的3个人明明知道羊坊店派出所的行为违法,却依然依据他们提供的假证做出决定。因为,在212,法制办的刘伟、吴蕙同、       召集双方调解。被申请人参加的是海淀区公安局法制处杨处长、羊坊店派出所郑副所长。在2个小时谈话之后,杨处长说:“通过苗宇这件事,我们近期要组织甘家口派出所、大钟寺派出所、羊坊店派出所的民警集中进行教育,不能再发生类似的问题。”杨处长还问:“你们要求怎样处理苗宇?”我们说:“没有必要处理他们,只要他们今后按照傅政华局长说的‘平和、理性、文明、规范’去做就行了。”

刘伟等3人当场表示谈话的结果很好,并做笔录,确认和解。但是刘伟强调,必须要求申请人撤销行政复议申请,才能和解。由于申请期限已经60日,我们希望等羊坊店派出所苗宇等人道歉之后再撤销复议。

没想到,后来羊坊店派出所不但没有让苗宇等人道歉,并且提供的答复材料全部是伪造的。更没想到,法制办的刘伟等人在知道全部事实的情况下,做出了违背事实的决定。

四、无理拒绝湛江、野靖环、杨凌云要求召开听证会的申请。

五、在湛江的案件中,法制办以香山派出所提供的一张录像光盘为依据,认定湛江“张嘴了”,就是违法行为。

相反的是,在对野靖环、杨凌云的案件中,我们要求以录像为证据,却被拒绝。

六、羊坊店派出所出具的全部证据都是伪造的,其中有2份对无名氏做的笔录。(附对无名氏的询问笔录)

2份笔录里把野靖环和杨凌云都写成了无名氏,全部是‘该人不语’。

《警察法》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    (二)------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所有的警察都知道,即使是正常的盘查中,发现无法核实身份的人,即使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也要留置审查,直至关押在拘留所继续盘问。在核实身份后才能解除关押。如果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核实身份前关押的时间,不计算刑期。

而羊坊店派出所竟然将抓获的2名“扰乱公共秩序的无名氏”仅仅关押2个半小时就放走,是违反警察办案规定的。如果“询问笔录”是真实的,就必须追究苗宇等人渎职、玩忽职守的责任。

并且在伪造的对苗宇的询问笔录中,苗宇说:“该二人均拒绝说出自己的身份情况,后我们对二人进行教育后对她们解除了传唤。”

连无名氏的身份都不知道,“进行教育”的内容是什么?就敢“解除传唤?”如此低级的伪证,法制办却作为依据。如果不是法制办刘伟等人故意违法,也说明他们的能力、智力太低了,不适合在法制办工作。

要求海淀区纪委、监察纠正法制办的违法行为,追究刘伟等人的责任。

 

 

                                    投诉人:野靖环  杨凌云   湛江

                                         2011330

2011年3月15日星期二

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信访办钱主任的答复,驴唇不对马嘴,激化矛盾,破坏胡锦涛的和谐社会!

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信访办钱主任的答复,

驴唇不对马嘴,激化矛盾,破坏胡锦涛的和谐社会!

    201137日星期一,我们一行14人到海淀区公安局,其中野靖环、杨凌云2人反映羊坊店派出所苗宇等人“抓获2名扰乱公共秩序的无名氏后,不核实身份就将无名氏放走”,是违反办案程序的问题。其他12人是前来自首的,因为在20101129上午,他们也都在铁道部门前。

我们在传达室给督察打电话,督察说不归他们管;我们给纪委打电话,纪委说不归他们管。治安支队的李彦儒警官出场了,他请来了信访办,非得让我们跟信访办的反映。

信访办的这一位只告诉我们姓钱。就叫他钱主任。

我拿出苗宇伪造的《询问笔录》给钱主任看,我说:“这2份笔录里把野靖环和杨凌云都写成了无名氏,全部是‘该人不语’。在没有核实扰乱公共秩序的无名氏后,仅仅关押2个半小时就将无名氏放走,是违反警察办案规定的。要求追究苗宇等人渎职、玩忽职守的责任。”

钱主任说:“民警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有各种各样的方式,视情节轻重而定。可以传唤、警告、拘留。”

我说:“你答复的根本就不是我提出的问题。既然抓到派出所了,如果没有核实身份,就可以放走吗?”

钱主任说:“情节轻微的可以不用核实身份。”

我把这句话写在本子上。钱主任立即说:“我不是这样说的。”

我说:“你不承认是你说的,我就划掉。我现在就反映一种情况,请答复我们,没有核实无名氏的身份就放人,对不对?”

钱主任说:“已经进入了行政复议,按照这个程序走。行政复议完了,不服,再来找分局进入信访。”

我说:“我来之前,咨询了6个派出所的民警,听到肯定的、一致的说法:‘无论有没有违法行为,只要无法核实身份的,绝对不能放走。必须送到拘留所,直至弄清楚身份。’难道你没在基层呆过,不知道这个规定吗?”

钱主任说:“这是一个整个的案子,对行政复议不服,可以到法院,也可以向上一级行政复议机关复核。”

我说:“你这是驴唇不对马嘴,为什么其他民警都明确解释的问题,你却不敢答复?你不依法答复的结果是激化矛盾,是破坏胡锦涛的和谐社会!”

野靖环、杨凌云变“无名氏”羊坊店派出所,编造假证,作茧自缚。

野靖环、杨凌云变“无名氏”

羊坊店派出所,编造假证,作茧自缚。

当我在20101130向海淀区公安局督查刘涛递交了《关于羊坊店派出所民警苗宇暴力执法、违反办案程序的投诉》后,一个星期没有回音。于是我又给局长张伟刚寄出了同样内容的信。

1215,大钟寺派出所的片警赵建国找到我,说“你给局长写信之后,苗宇挨批评了,也承认自己作错了。哥们都找到我,让我跟大姐说说,他们当面向几位大姐道歉,请你们别再追究苗宇的责任了。”

我说:“如果他们真的知道错了,就让他在我写的材料上签字。不用当面道歉,他们太恶了,我不想见他们。”

春节前,张(某)君副所长(昌平公安局来挂职的,1129日值班)给我打电话,一定要到我家来看望。我以要到外地老家过年为由,婉拒了。

从此之后,没有音信。

一直等到第58天,才向海淀区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

212,行政复议科的刘伟科长,约了海淀公安局法制处的杨处长、羊坊店派出所的郑政委一同和我们谈。

此间,杨处长说:“通过苗宇这件事,我们近期要组织甘家口派出所、大钟寺派出所、羊坊店派出所的民警集中进行教育,不能再发生类似的问题。”

这句话让我们好激动。

杨处长还问:“你们要求怎样处理苗宇?”

我和杨凌云异口同声的说:“没有必要处理他们,只要他们今后按照傅政华局长说的‘平和、理性、文明、规范’进行执法就行了。”

2个小时的谈话,在场的人都认为这是一次和谐的谈话,好像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

当即,刘伟科长要求我们撤销行政复议申请。我们说,羊坊店派出所还有10天的答复期,在这10天中,把苗宇他们认错的过程做完,就撤销复议申请。

等了15天,没人搭理。忽然接到行政复议科的通知,阅卷。

拿到了全部材料,一看,不知道东南西北了。

羊坊店派出所出具了全部抓获犯人所应该制作的材料,其中还有我和杨凌云的询问笔录。所有的材料,都称我俩“无名氏”。但是,拒不交出录像。

张(某)君副所长、苗宇、王涛、孙�、薛文辉、崔建华制作了全部假证。

2份对“无名氏”《询问笔录》,就是苗宇等6人给自己做的茧。

对待已经被“抓获的2名扰乱公共秩序的无名氏,经教育后解除传唤。”不核实身份就将无名氏放走,这种做法太可笑了。这是严重违反办案程序啊,这2个无名氏如果是逃犯,苗宇等人的罪过就大了!

再说了,野靖环、杨凌云维权13年,坐不更名,站不改姓,我在网上都是用的真名,羊坊店的警察们太藐视我们了!

 

向海淀公安局督察刘涛投诉105天,不予理睬

关于羊坊店派出所民警苗宇(警号037701

暴力执法、违反办案程序的投诉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督察:

20101129上午830分,在铁道部传达室门前,野靖环和杨凌云遭遇羊坊店派出所苗宇及3名民警的暴力执法。特投诉如下:

一、暴力执法

当野靖环拿着王宇案在天津铁路法院开庭时的有关照片在传达室附近站立时,一个警号尾数是17的警察态度蛮横的过来抢夺,野靖环护着照片,没有抢去。17号警察就指着野靖环的鼻子叫喊。野靖环跟旁边的人说:“快把他这个样子照下来。”17号用手指向周围的人威胁说:“我是警察,给我照像违法!”说着,他离开我们,走到马路边上,用对讲机呼叫什么。

仅仅是2分钟的时间,一辆警用面包车就疾驶到铁道部大门口,跳下了4个警察。其中警长苗宇恶狠狠的指着野靖环说她手里拿着照片是违法,并抢夺照片。杨凌云说:“你们要文明执法,不许粗暴对待当事人!国务院刚发的33号文件有规定!”

立即,苗宇用手指点击着杨凌云的胸部说:“我就是粗暴了,你怎么着吧!”杨凌云推开他的手,苗宇竟然说:“你别碰我,你再碰我我就躺到地上!”杨凌云立即说:“那你碰我了,我躺下吧!”说完,杨凌云就直挺挺的躺在了地上。

苗宇指着杨凌云说:“别给我耍无赖,给我弄她。”2个警察立即揪住杨凌云的衣服使劲拉。

此时,对野靖环实施死看死守任务的大钟寺民警赵建国在一个民警的身后,一边拉着他的胳膊一边说:“别这样,有话慢慢说。”那个民警根本不予理睬。

野靖环喊:“你们轻点儿,她有高血压心脏病!”

苗宇立即就扭住野靖环的左臂及左肩将她抡倒在地,头后部重重撞击地面然后被揪起来推上警车,并按倒在车厢地面。由于警察粗暴的推搡动作,致使野靖环的头磕到汽车的单排第二个座位上突出的一个手指粗的铁棍上,又把头碰伤。

接着,3个警察将杨凌云拖出34米远,一直拖到汽车门。由于杨凌云已经60多岁了,身体比较沉重,又有多种疾病,警察们不顾一切的往汽车里拽,上衣被掀起来,后背被挫伤。她被按在地板上,赃物沾满了衣服。

汽车在行驶中,苗宇坐在椅子上,居高临下的指着被按倒在地板的野靖环说:“你不就是新国大的吗?新国大的我见得多了,不信我整不服你!”

 

二、违反办案程序

当野靖环和杨凌云被拖进羊坊店派出所的大厅时,野靖环拨通了网友的电话,得知,网友已将此事发到网上。野靖环又报出了苗宇的警号及事情的经过。苗宇坐在工作台上,指手画脚的高喊:“你造谣!”

野靖环说:“你佩戴着执法记录仪,你拿出来听听你说的那些话!”

苗宇挥舞着手臂说:“我没有,你给我配上呀!”

野靖环对着手机说:“你听到刚才的警察说的话了吧,他现在的样子是光着头,敞着怀------

气急败坏的苗宇从工作台后面绕出来,抢走野靖环的手机,叫着:“你说完我了吧,该我查你的身份了。把身份证拿出来!”

野靖环说:“在书包里呢,没在身上。”(野靖环的书包放在赵建国的警车上)。

苗宇一把将野靖环从座位上揪起来喊着:“我查你涉嫌逃犯,我先按逃犯办你!你给我过来!”

他和另一个民警将野靖环拖到地下室。让一个女民警对野靖环全身进行搜查,连鞋都脱了,头发上扎的皮筋都被揪下来,把内衣解开,连一张卫生纸都被掏出了了,就像对待罪犯一样。然后被关进了1号候问室。此时,地下室墙上的挂钟是9点整。

三、野靖环在候问室与苗宇的对话

我躺在候问室的长椅子上,头疼、左胳膊疼、左肩疼。9点半,苗宇进来,让我出去,到对面的询问室。我坚决不去。他就叫了一个警察,分别拽着两只胳膊往门外拖。我被拖离椅子,就坐到地上。受伤的左臂和左肩疼得我叫起来。还好,他们松手了。

苗宇看我不出去,就坐在我身边说:“这不是你呆的地儿。”

我说:“你不是说我是逃犯吗?逃犯就该呆在这儿!”

苗宇说:“那我现在查清楚了,你不是逃犯。”

我说:“你本来就很清楚我不是逃犯,你不就是为了狠狠的整我吗?你这是打击报复!”

苗宇说:“我和你无怨无仇的,我报复你干什么!”

我说:“你跟我远处无怨,近处有仇,你就是报今天的仇!因为你今天违法了!你怕你的违法行为暴露,就想往死里整,我就不敢说话了。你把我弄到这里来,符合执法程序吗?为什么在铁道部连口头传唤都没有就实施暴力?你看看你的样儿,出警不戴帽子、还敞着怀。你和土匪有什么区别?付政华局长对执法的要求‘平和、理性、文明、规范’你今天的行为符合哪一条?你不带执法记录仪,还让我给你配上!你把铁道部门口的录像拿出来,把你们这里的录像都公开,看看你是怎么干的?”我指着候问室屋顶的摄像头说。

苗宇说:“我们公安局的录像是不能随便公开的,比如我跟我老婆睡觉,你也让我公开录像,我能给你看吗?”

我简直惊呆了,他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这就是羊坊店警察、这就是海淀区公安局十大优秀警长说出的话!这是一个后备的所长,也许还有机会当局长。如果他当了所长、局长,恐怕主要任务是掏人家的被窝了!

我说:“这种话你也能说得出口!你竟然把上班执行公务和下班跟老婆睡觉等同起来,你把警权当成你的私权,你这个法盲加流氓,我不再跟你说话!”

这次,苗宇立即承认说错了。但他还是要求我离开候问室,我让他出示传唤证,我就跟他走。他说去拿来。

1040分,一个胖乎乎的年轻民警来了,还是让我到询问室做笔录。我问他传唤证拿来了吗?他说,我没到现场去。一会儿,赵建国来了,替民警说话,让我出去做笔录,并说我们一起来的人都在上面等我呢。我看已经11点了,不出去就耽误大家吃饭了。于是,我拿着3张笔录纸上楼。看见张所长正在和大家谈话,就参加了。

虽然张所长没有说明任何一个问题的是非,但是我们感到张所长的态度还是比较好,没有再激化矛盾。他说:“你们提出的问题我们会认真调查,有问题的话我们会纠正。”

当我们出了羊坊店派出所的大门后,我想起手机还在苗宇手里呢。赶紧回去拿。苗宇坐在工作台后面,我问:“我的手机哪?”他竟然说:“没人要你的手机。”我对站在厅里的张所长说:“你听听他说的是人话吗?我的手机是他拿走的,明明看见我们走了,还不归还,他是什么目的?”张所长一句话也不说。此时一位民警已经到地下室拿回手机后说:“没有动你手机里边的内容。”

四、要求对苗宇及有关民警的行为予以纠正

1、没有口头传唤就暴力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的问题;

2、暴力对待当事人,并导致当事人身体受伤的问题;

3、着装不整齐就在公共场合执法的问题;

4、不佩戴执法记录仪,并让当事人给其配备的问题;

5、为了对当事人打击报复而违反规定关押的问题;

6、在公共场所公开执法的过程中不许公民照相的问题;

7、调取有关的全部录音、录像,核实我反映的问题,并纠正其中发现的问题。

联系电话:野靖环 13621293734    杨凌云 13718206402

 

                                              投诉人:野靖环   杨凌云

                                               20101130